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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管不善 车主获赔十七万


日期:2007-4-2 15:37:51    来源:    浏览:

 

车辆保管不善  车主获赔十七万

 

近日,山东天香律师事务所王爱梅律师接受内蒙古锡市鲁通汽车运输公司(下简称汽运公司)委托,起诉曹县庄砦镇大型停车场(下简称停车场)保管合同纠纷一案,此案现审理结束,汽运公司获赔十七万元,委托人拍手称好,对该律师竖起大拇指,据悉,此案为菏泽保管合同标的额较大案件。

 

内蒙古锡市鲁通汽车运输公司将运输大型牵引车停放在曹县庄砦镇大型停车场,第二天去提车,发现车已被别人提走,由于停车场的疏于管理,致使汽运公司的车辆被盗,当时汽运公司很是着急,慕名来到山东天香律师事务所委托王爱梅律师为其代理。由于车辆的被盗,所有的随车手续都在车上,这在收集证据上有了一定的难度,而且委托人远在内蒙,一些证据只有在内蒙才能取到。王爱梅律师慎密思考,畏恐漏掉任何一个证据,经过艰辛的调查取证,搜集的大量证据材料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使被告方无可辩解,最终赔付汽运公司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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