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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聘请天香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
日期:2007-4-5 10:40:57 来源: 浏览:次
2007年4月3日上午,菏泽市交通局与天香律师所签订法律顾问聘请合同,天香律师所成为市交通局的常年法律顾问。
市交通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建设,以“突破菏泽”为己任,不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业发展,狠抓交通市场管理和服务,各项业绩均名列前茅。但在新形势下,为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市交通局仍主动聘请天香律师所担任“高参”,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必将对该局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促进该局更快更好地发展。
(山东天香律师事务所新闻中心 韩广旭)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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